1.负责提案的征集、审定;协调确定提案承办单位;提出提案办理要求;办理提案转交手续;督促、检查提案落实、办复情况,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答复。
2.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,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;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,增强提案效果;负责向教职工代表全体会议或各代表团团长会议报告提案工作。
3.总结当年提案工作,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提交提案工作报告。
4.完成教代会和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