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根据工会工作计划起草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,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,参与学校民主管理,维护合法权益。 2.负责开展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活动,引导和培育女职工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品格,成为本职岗位行家里手,为学校改革发展作贡献。
3.组织开展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,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。
4.负责组织女职工体检和心理、妇幼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、培训工作。开展女工卫生健康检查,维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。 5.关心女职工,特别是困难女职工的学习生活,适时组织开展“献爱心 送温暖”活动。
6.负责发掘和培养女职工中的先进典型,关心各类先进人物的成长。
7.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经常听取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 8.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