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,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开展工作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全面履行工会职能。
2.坚持学校党委的领导,充分发挥工会“维护、参与、建设、教育”职能,积极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投身于学校中心工作。
3.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,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4.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,通过教代会和其他形式,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检查、督促大会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。
5.加强工会组织建设,做好会员发展、接受、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,加强教工之家建设。
6.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,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。
7.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,做好先进、劳模的评选、表彰、培养、管理和宣传工作。
8.加强工会干部自身建设,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。
9.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。
10.办好教职工福利,改善教职工生活,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。
11.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,关心女职工的成长。
12.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工作。